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5-16 22:56   只看TA 31楼
震后,我们的公安不要放过这群畜生!杀几个也不为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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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5118 发表于 2008-5-16 22:58   只看TA 32楼
他们愿意做畜生,你有什么办法?让公安机关来处理他们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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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5-16 23:01   只看TA 33楼
趁火打劫的东西,换能指望他们能干什么简直是国家的蛀虫。
真应该拉出来枪毙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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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da200009 发表于 2008-5-16 23:03   只看TA 34楼
我坚信这些图片不是真实的,灾区的群众不会这样的没有觉悟,救灾物资对单个人来说,多了也没有用,对最需要的人才有作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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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5-16 23:11   只看TA 35楼
哄抢救灾物资应该按故意杀人罪论处。
让公安机关处理他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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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uyudian 发表于 2008-5-16 23:15   只看TA 36楼
看表情有点不对的,想当年唐山地震没有发国难财的,现在肯定会有的,没办法,素质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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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5-16 23:16   只看TA 37楼
说实话,这是发国难财,直接枪毙,死有余辜,杀一儆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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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5-16 23:23   只看TA 38楼
请将这些照片转交公安部,会有结果的,造假就过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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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5-17 00:52   只看TA 39楼
回应10楼的话。 应该不是发送救援物资,因为发放救援物资是不可能让老百姓自己到车上拿的。
注:看一下穿橙色上衣的那女的。第4张和最后一张图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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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5-17 00:59   只看TA 40楼
我靠,这简直是趁火打劫啊,应该拉出去枪毙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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